代理“彩云之南”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案胜诉

作者:郭春平律师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4/3/21 17:18:53 点击数:
导读:郭春平律师代理云南大禹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对商标注册号为986587号“彩云之南”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案进行答辩,郭律师通过收集整理“彩云之南”商标的使用证据材料,提交给国家商标,最终国家商标局驳回了云南…

    郭春平律师代理云南大禹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对商标注册号为986587号“彩云之南”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案进行答辩,郭律师通过收集整理“彩云之南”商标的使用证据材料,提交给国家商标,最终国家商标局驳回了云南吉威龙水业有限公司提出的撤销注册商标的申请,裁定“彩云之南”注册商标继续有效。维护了商标权人的合法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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