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诉讼三大技巧

  发布时间:2013/1/10 10:55:45 点击数:
导读:一:诉讼时机的选择  选择什么样的时机起诉,起诉前是否要发警告信,以及是先谈判后诉讼,还是先诉讼后谈判等等这些问题,也是诉讼开始前要考虑的。专利律师表示时机的选择,在不同的案件中是不一样的。如对方不考虑…

一:诉讼时机的选择

  选择什么样的时机起诉,起诉前是否要发警告信,以及是先谈判后诉讼,还是先诉讼后谈判等等这些问题,也是诉讼开始前要考虑的。专利律师表示时机的选择,在不同的案件中是不一样的。如对方不考虑许可,所以我们在适当的时机起诉就可以了。如对方是考虑许可的,我们应采取的方法则是先接触后起诉。侵权者往往态度各不相同:有在收到警告信后就停止侵权的;有在收到警告信后仍然侵权,但在起诉后和解的;有的诉讼到底。诉讼过程中“谈”和“打”是交织在一起的。何时诉讼,要根据案情合理选择。

二:起诉对象的选择

  侵权诉讼中不可能把所有的侵权者都告上法庭,这样在时间、金钱、精力上都无法承担。如果都告,对方会产生一个强大的联盟,这个联盟会对整个产业乃至国家机关都会产生影响力,在专利无效的过程中会受到官方的影响,从而导致专利无效。那么,如何进行选择呢?这里我们常用的选择方式是,一般以中型的、民营的企业作为诉讼对象,尽量避免选择大型的国有企业。避免遭到全行业的联手反击,最终可能导致专利被无效。选择告谁对案件也会有很微妙的影响。

三:保护主题的选择

  外国厂商早期在中国申请的专利绝大多数都是发明专利,认为拥有技术垄断就够了,但是在中国,情况并不是这么简单。在很多情况下,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这些小的专利会对案件的成功起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效果。选择一种好打的,容易取证的,稳定性强的专利去诉讼是在诉讼策略中要考虑的一个问题。另外在诉讼周期方面,外观设计专利的诉讼周期是比较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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